行李寄存服務

*若跨越商店營業時間,則以兩天計算。
訂金
− 如何存款 −
-
請在前台的專用表格上填寫必要的資訊。
-
填寫完表格後,請支付費用。
※保管費為平日每件每天1,300日圓、週末及假日1,500日圓。 -
支付費用後,我們會給您一個號碼牌,您就可以保留您的汽車。
地方
− 存款地點 −
新宿東南1號口店
東京都新宿區新宿3-36-1 1樓 160-0022
電話:03-3225-3360
- 從JR新宿站東南口步行1分鐘
- 東京地鐵「新宿三丁目站」E5出口步行6分鐘
營業時間:
- 全天 10:30~22:00
*可能會有不定期的休假。
付款方式:
- 現金
- 信用卡(VISA、Mastercard、AMERICAN EXPRESS、DINERS、JCB、Discover、銀聯)
- 電子貨幣(樂天 Edy、iD、nanaco、WAON、QUICPay)
- QR 碼支付(PayPay、樂天Pay、LINE Pay、支付寶、微信支付)
- 交通IC卡:(Suica、PASMO、Kitaca、TOICA、ICOCA、SUGOCA、nimoca、manaca、Hayakaken)
常問問題
− 常見問題 −
-
幾點到幾點可以寄放行李?
全天10:30-22:00
可能會有不定期的休假。 -
有什麼物品不能存入嗎?
關於不能保留的物品,請參閱下文。
- 貴重物品(如現金、有價證券、存摺、郵票、印章、證書、重要文件、准考證、印章、信用卡、提款卡、各類珠寶首飾、金、銀、鉑金等貴金屬、鑽石)貴重物品、半貴重物品寶石、藝術品、古董、藝術品、收藏品和獨一無二的物品、重要物品如獎章、勳章、易碎物品等)
- 發出磁性並影響其他存放物品的物品
- 揮發性、毒性、爆炸性或其他危險物品(如煤油、汽油、瓦斯罐、火柴、打火機、壓縮氣體、易燃液體和固體、可燃固體、油漆等可燃物質、槍支、殺蟲劑、爆炸物、有毒藥品、火藥、毒藥、化學物質、放射性物質和其他危險或有害物質)
- 生物、冷凍品、冷藏品、蔬果、植物(含鮮花、種子、幼苗)、動物、Wed、易變質、腐敗的物品
- 屍體、牌位或骨灰
- 液體、散發或可能散發奇怪氣味或惡臭的物品
- 藥品和醫療樣品
- 浪費
- 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物品(例如法律禁止持有的物品,如麻醉品/危險藥品、手槍、武器、刀劍、彈藥及其零件、模型槍零件等)
- 船舶(包括遊艇、摩托艇、水上摩托車、小船和獨木舟)、飛機、汽車、摩托車、雪地摩托車、卡丁車及其配件
- 義牙、義肢、隱形眼鏡、眼鏡和其他類似的手稿、計劃、設計、證書、分類帳和其他類似物品
- 車票等(指火車票、船票、飛機票、機票、住宿票、觀光車票、旅遊車票)以及本公司或押金所在商店判定為不適當的其他物品即使未包含在內,我們也可能會拒絕您的請求。
此外,我們無法寄放您無法自行攜帶的行李。作為指導,行李重量上限為 20 公斤。
請注意,我們可能會檢查您的行李,以確保其中不包含任何無法搬運的物品。
萬一出現問題,發現您托運的行李屬於上述情況,顧客將負責向店家賠償所有損失。
*請注意,對於托運上述類別的行李時可能出現的任何問題,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
-
安全還好嗎?
請放心,飯店設有安全攝影機管理,儲藏室已完全上鎖。
-
可以寄放大件行李嗎?
樂器(吉他、效果器盒等)、運動器材(高爾夫球袋、滑雪板、滑雪板等)、自行車包中的公路自行車等大型行李,可由一人攜帶,需支付行李箱尺寸費用,你可以把一切都交給我們。
-
請告訴我如何付款。
接受現金、信用卡(VISA、Mastercard、AMERICAN EXPRESS、DINERS、JCB、Discover、銀聯)、交通IC卡、電子貨幣、代碼支付。
服務條款
− 使用條款 −
- 關於公告:這些條款和條件將在行李寄存處公開張貼。
- 無法保管的物品 (1) 現金及貴重物品(有價證券、貴金屬、重要文件、設計圖等,價值30萬日元以上,以及用戶認為有價值的物品) (2) 屍體 (3) 動物(4 ) 揮發性、爆炸性物質等危險物品。易腐爛的物品 (7) 不乾淨或可能弄髒、損壞儲存區域(倉庫)的物品 (8) 法律禁止持有或攜帶的物品 (9) 其他不宜儲存的物品被認定為
- 使用費為每件商品每天1,300日圓(含稅) 。但如果存放時間超過營業時間,且第二天或之後才取走物品,則每天將收取額外費用。另外,三邊總和不超過250公分、重量不超過30公斤的行李,視為一件行李。
- 如何寄放行李 我們會將您的行李保持在寄放時的狀態。
- 更改儲存期限 使用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方便指示延長或縮短儲存期限。
- 保管期間及未領取時的處理 (1) 除非有延長保管期限的指示,否則保管期限最多為 7 天。 (2) 若超過保管期限,我們將處理所保管的物品,並將所得款項用於支付使用費等。
- 我公司的責任 對於儲存過程中發生的遺失或損壞,我們負責賠償。但經證明公司或其員工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
- 事故責任 下列情況下,保管物品遺失、損壞等損失,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1)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原因 (2) 因行使司法職權等原因,保管物品被政府相關部門扣押或要求提供證據的情況 (3) 票根被扣押的情況遺失或被竊(4))其他非我公司責任的情況
- 用戶的賠償責任 如果由於用戶的故意或過失,或者由於用戶未能遵守本條款和條件及其項下的規定而使公司遭受損失,則公司應支付相當於損失金額的賠償。